
八部门联合印发新规,未成年人用户超千万网络平台需申请认定
国家网信办、国家新闻出版署、教育部、工信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等八部门近日发布关于印发《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和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认定办法》的通知。《认定办法》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大型未成年人网络平台的认定标准及认定流程,确认符合条件的平台须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影响评估、提供未成年人模式/专区等额外合规义务。
认定标准方面,办法明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该网络平台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注册用户在1000万以上或者月活跃用户在100万以上;该网络平台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的对象不局限于未成年人的,未成年人注册用户数量在1000万以上或者月活跃未成年人用户在100万以上。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职责明确——“收留抚养”+“关爱服务”
民政部出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明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依法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并规定提供健康检查、寻亲服务、生活照料、基本医疗、教育服务、安全保护、心理健康服务等。此外,明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依法为机构外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危机干预、监护评估等服务。
进一步明确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职责!新规发布
民政部日前公布了新修订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收留、抚养职责,并特别强调鼓励儿童福利机构拓展社会服务功能,该《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明确具备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在履行好收留、抚养职责基础上,可为社会上有康复训练需求的病残儿童、孤独症儿童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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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曼莉
来源:广东教育传媒综合网信中国、中国社会报、央视新闻、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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